图书捐赠

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为促进文化传承和知识交流,欢迎本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及文献资料。

一 、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纳入馆藏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 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  适合本科及以上程度,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

4. 本馆缺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5. 本校教师、学生或校友本人的著作;

6.  本馆缺藏(含数字版)的期刊,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

二、 以下情况的文献不纳入馆藏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版物;

2.  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3.  非正式出版物(确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等除外);

4.  馆藏复本量较大且使用率不高的图书;

5.  残缺破损及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图书(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6.  内容已失时效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文献;

7.  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但可独立成册的图书(如专辑)除外;

8.  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三、 本馆对捐赠文献的处置权限

1. 本馆对捐赠文献有审查权和处置权。

2. 所有捐赠文献,本馆一经接收,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3. 本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4. 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文献将被本馆永久收藏。

5. 本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剔除。

6. 本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入藏标准决定捐赠文献的收藏、保管和技术加工方式。

7. 本馆对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品,将视其内容和读者对象作相应处理。

四、捐赠文献处置办法

1. 建立捐赠文献目录。

2. 对捐赠图书进行筛选、审查。采访人员按照《纸质文献采访原则与收藏标准》进行筛选,涉及意识形态的社科类文献须按照《图书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进行审核。

3.  复本量大或不适合入藏的文献,本馆将酌情转赠给其他单位或转入本馆的“漂流书屋”。漂流书屋图书统一加盖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LOGO骑缝章。

4. 对适合纳入馆藏的文献,在书名页加盖带有捐赠人姓名和捐赠日期的捐赠章,然后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登记、验收、加工、编目、典藏到相应的书库,供读者借阅。

5. 由本校师生及校友主编或参编的正式出版图书,入藏“华电文库”1册,其余投入流通借阅。

6. 在编目过程中,须做附注,介绍赠送者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7. 为表示敬意与感谢,本馆将根据捐赠人需要颁发捐赠证书或捐赠回执。对于数量大或珍贵文献的捐赠,图书馆将向学校汇报,组织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8. 捐赠者如需捐赠证书或回执,请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以便本馆及时发寄。

五、 捐赠联系方式

1.  到馆捐赠:

   地点: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楼104室(资源建设部办公室)

   电话:010-61773241

2.  邮寄捐赠:

   接收人:资源建设部

   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

   邮编:102206

   备注:如无事先约定,不接受到付邮寄方式。

六、 本办法由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