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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馆须知
  * 所有读者凭校园卡或教工校内身份证读卡后入馆。外单位人员凭馆际互借借书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进馆。
  * 读者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 读者可以带书包和自己的图书等学习用品入馆,但已借出的本馆图书不得再带入馆内。
  * 读者可携带手提电脑入馆。
  * 读者应自行看管好自带物品,手机、钱卡、证件和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
  * 读者所借图书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带出图书馆。
  * 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喧哗。请将手机铃声设为振动状态。
  * 图书馆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馆。
  * 请爱护图书和各种家俱设备。请保持馆内卫生。
  * 请注意阅读馆内告示和指南,了解相关规定。有问题可请工作人员帮助。

2.文献布局
一层 报纸文艺刊阅览室:供读者阅览各类报纸和文艺休闲期刊。
二层 科技图书区:供读者查阅基础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图书。
   新书架:展示图书馆最新购进的图书(每周更换)。
   教材展示:供读者查阅我校为本科生开放课程所使用的教材。
   电子阅览室:供读者查阅图书带盘及馆藏光盘、磁带与非书资料。
三层 社科图书区:供读者查阅政治、经济、管理、法律、语言等类图书。
四层 科技期刊区:供读者查阅中外文科技现刊及过刊合订本。
   工具书区: 供读者查阅中文工具书和检索工具书刊。
   学位论文室:供读者查阅在校历届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近两年的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
     华电文库:收藏我校教工的著作。
  五层: 文艺图书区:供读者查阅文艺类图书和部分文艺类期刊的过刊合订本。
     外文图书区:供读者查阅馆藏外文图书。
3.文献阅览
* 二至五层的全部书刊为开架阅览,读者可按需自由选取。为不影响他人使用,请不要将本层的图书带到其他层,建议每次取书不超过三册。
* 阅后图书请放在书架旁的小凳上或附近的书车上,请不要自行上架。
* 借书手续统一在二层借还书处办理。凡书脊帖有黄色书标的是库存本,只阅不借。
* 检索到注明馆藏地为“基本库1”或“基本库2”的图书,存放于闭架的基本书库内,读者欲借阅请联系工作人员帮助。
* 部分图书随书附带光盘,读者需查阅该书光盘,请带书到二层电子阅览室办理。
* 阅读书刊时,禁止折页、勾划、撕页。请保护好书上的各种标识。
* 复印书刊资料请到四层办理
* 报刊室、科技现刊区、学位论文室和电子阅览室的文献均不外借,可参见相应室(区)内的管理办法。

4.计算机检索
* 在二层计算机检索区和每层的值班台均设有计算机检索终端机供读者使用。
* 检索机提供“汇文文献服务系统”的检索界面,读者可检索馆藏各类文献情况和个人借阅信息。
* 机器旁备有“读者计算机检索指南”供参考。
* 凡检索馆藏地为“科技库”“社科库”“文艺库”和“外文库”的图书,开架存放于二、三、五层,可按具体规定外借。凡检索馆藏地为“基本库1”或“基本库2”的图书,存放于闭架书库并可借,请联系工作人员帮助。
* 读者检索完毕请退回原始检索界面,不要关闭程序,不要关机。

5.借还书处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10—11:40
          13:30—21:00 (周二16:00—21:00)
周六至周日:9:00—11:30
          13:00—16:00
6.图书借还服务
  * 读者凭本人证件可在借还书处办理借还书手续。在非工作时间内可通过自助还书箱还书。
  * 中文科技图书(二层)、中文社科图书(三层)、中文文艺图书(五层)可供全体读者借阅,教师和研究生可借外文图书(五层)。
  * 书脊贴黄标的图书为库存本,只阅不借。本科教材只阅不借。
  * 借书册数:教工15册;研究生12册;本科生及其他正式读者5册。其中文艺图书(I,J类)限2本。
  * 借书期限:中文文艺图书30天,其他图书60天。如还书期限日为法定节日或在寒暑假内,则期限日顺延至法定节日后或寒暑假开学后一周。
  * 预约借书: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上办理预约借书(仅限中文科技图书和中文社科图书)。每人最多可同时预约2种,预约图书到馆后保留5天。读者在网上查询到书后在借书处办理手续。
  * 续借图书:读者可在所借图书到期前7日内办理续借手续,但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每次续借期限为20天,每本图书可续借3次。续借手续在图书馆网页上自行办理。
  * 超期滞纳金:超期未还回图书者应交纳图书超期滞纳金0.10元/册·天。


7.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 校内异地馆际互借:当读者需借阅保定校区图书馆的图书时,可向图书馆流通部申请异地借书,由图书馆代办相应的手续。异地借书每人每次不超过2册,每人累计不超过2册。期限与本地馆相同。
* 与北京农学院馆际互借:读者可到流通部办理农学院图书馆的阅览证或借书证,到农学院图书馆借阅图书。每证借书1册,借期30天。
* 与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的馆际互借:我馆与北京市西北三环及学院路地区高校图书馆联合体的39所高校建立了中文图书的馆际互借关系,包括清华、人大、北师大、北航、北邮、北科大等。读者可到流通部办理相关的借书证,每证可借3册,借期30天。
* 我馆信息咨询部可帮助读者向校外部分图书馆申请文献传递,获取我馆没有的文献资料。

8.电子阅览室与馆内无线上网
  * 电子阅览室提供计算机,供读者阅读图书馆各类电子文献并可上互联网,在电子阅览室还可以借阅随书光盘和其他馆藏非书资料。
  * 到电子阅览室需持校园卡,并在校网络中心机房办理开通手续并充值。
  * 电子阅览室提供打印等技术服务。
  * 在电子阅览室应自觉遵守该室的管理规定。
  * 馆内二层、五层南侧阅览座位区和三层、四层东北侧阅览座位区是馆内无线上网区,读者可自带手提电脑在上述区域上网。
  * 馆内无线上网的读者应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

9.图书馆网站与数字图书馆
* 图书馆二级网站是校园网最主要的资源之一,读者可以在校园网上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文献信息、了解图书馆状况和办理相关业务,使用“数字图书馆”资源。
* 读者可以检索北京保定两地图书馆的馆藏信息,了解“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和部分在京高校图书馆的文献状况。
* 读者可了解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具体情况,可查询个人使用图书馆的情况,办理图书预约、续借,对图书馆购书提出建议。还可以在网上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科技查新申请。
* “培训课堂”栏目为读者提供了新生培训、业务问答、系列讲座、文检课教学等相关内容。
* “电子文献资源”中有中外文数据库32个,含电子版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130多万种,构成我校的数字图书馆,供读者在校园网上使用。
* 图书馆网站全年每天24小时开放。

10.图书证(校园卡)管理
* 图书馆使用校园卡(教师校内身份证)作为图书证。我校正式教职工和有正式学籍的各类学生均应办理校园卡。各类进修生和临时工作人员可办理临时证件。
* 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证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挂失补办。
* 读者毕业或离校,应还清图书,交回证件。
*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初次办证免费,补办校园卡交工本费。
* 各类进修生和临时工作人员办证应由所属校内单位统一组织,交纳工本费及押金(在离校时交证退还)。
* 校园卡内可预存经费,在电子阅览室和校内部分机房使用。